(1)用水水質標準為了保證水的使用目的或用水水質要求,我國發布了《工業鍋爐水質標準》(GB1576-2008)、(農田灌派水質標準》(GB5084-2005)、《漁業水質標準)(GB1160789)等工、農、林、牧、漁業水質標準。由于工業種類繁多。其用水水質要求隨不同工藝、不同產品面不盡相同,因此工業用水水質標準體系較復雜,但總的要求是水質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,并保障生產正常運行。工業用水主要有生產技術用水、鍋爐用水和冷卻水、除鍋爐用水外、各種工業用水標準往往由同行業自身制訂。當處理后廢水作為某種用途即再利用)時,應滿足相應的用水水質標準。
(2)再生利用水水質標準為促進污水安全處理和資源化利用。我國自2000年開始。發布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水質標準、包括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)(GB/T18919-2002)、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》(GB/T18920-2002)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》(GB18921-2002)、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》(GB/T19923-2005)、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質標準)(GB/T19772-2005)、(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派用水水質)(GB20922-2007)等。這此標準是污水經處理后再生利用時的重要依據。值得一提的是。這些標準中,除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)(GB20922-2007)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外。其余均為推薦性國家標準、實施時有必要結合各生產領域用水水質標準確定具體限制和要求、如(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)(GB/T19923-2005)中明確指出。城市污水作為工藝和產品用水。達到控制指標后,尚應根據不同生產工藝或不同產品的具體情況,通過再生利用試驗,達到相關工藝與產品的供水水質指標要求?;驊獏⒖枷嚓P行業和產品的水質標準。